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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5-08-13
  • 点击:17553
  • 来源:[db:来源]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评审第三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的相关通知,我院决定参加此次申报,请有参加意向的老师精心准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领域与对象

  全省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含社会教育)、高等教育领域,所有已经结题的省教育科学“十一五”(20082009年度)、“十二五”规划课题。

  二、具体参评条件

  1.结题截止日:20151030日。

2符合省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建设标准(暂行稿)(见附件),充分体现教育科研的规范、专业、卓越。  

3.研究报告能够围绕课题名称,理性、系统、清晰地表达对课题的认识与理解;能够聚焦研究内容,系统提炼、概括、总结研究举措与研究成果(成效);能够从科研的角度对课题研究本身存在的问题作实事求是、有针对性的反思。

  4.能够提供与课题名称、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文本性成果,并且能够公开发表、出版。

  5.核心成果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优秀奖的课题,不再参与本次精品课题评审。

  三、申报与评审原则

  1.限额申报。各大市限报10项,各本科院校限报3项、高职院校限报1项。

  2.质量第一。严格按精品课题建设标准来衡量课题研究质量,最终评出的精品课题总数不超过50项。

  3.宁缺勿滥。严格按参评条件申报与评审,不合条件者一律不得入围评审。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主件和辅件两个部分。

  主件包括:

  1.课题内容介绍。请按如下格式组织成文:⑴基本概况。包括课题名称、课题类别、课题主持人、课题核心组成员、研究周期、结题时间;⑵主体内容。包括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研究的基本思路与策略;⑶实践举措。请系统提炼概括课题研究中的实践创新之举;⑷理性认识。请系统总结表达通过课题研究所形成的观点、认识;⑸成果和影响。包括文本和非文本成果,以及在一定范围内所产生的影响。

  2.重要文本成果。主要包括:⑴公开出版、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专著,限1本;⑵公开出版、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论文,限5篇,可以是复印件,但要单位在上面盖章。

  辅件包括:

  1.课题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结题报告、专家鉴定意见、结题证书复印件。

  2.重要的过程性资料,如开题结题时的专家意见、科研沙龙实录、课题研究课实录与专家评点等,限3份。

  3.公开出版、发表的文本性成果目录,须有单位在上面盖章。

  请欲参加此次评选的教师认真准备评选材料,并于10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科研处。联系人:姚静怡;电话:8362807086312

附件:请点击下载.docx

科研处

201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