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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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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db:来源]

学院决定将部分门面房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报名。现就房屋相关租赁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房屋基本情况

1.目前共有8间平房,编号为南2、南3、南4、南5、北1、北3、北4、北5。各房屋使用面积均约25平方米

2.房屋内部水电设施齐全,其水电费按月与院方结算。

3.房屋地点: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市三环西路297号)校内商业区(附:商业区门面店位置示意图)。

三、房屋租赁期限及用途

1.房屋租赁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8月底。租赁期结束后重新招标。

2.房屋用途:经营范围符合师生人群,内容健康向上,并与学院内的超市、食堂及其它经营服务网点不重叠、不冲突。

四、招投标相关说明及要求

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经营项目并报价,报价情况将作为评标依据之一。每投标人仅限中标一间房屋。

投标经营项目报价不低于上一轮同类项目的管理费用(投标人投标前可向招标单位咨询)。

投标时应缴纳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缴纳5000元),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或个人的保证金于开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注明详细的经营或服务项目内容,此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投标单位所列的经营范围与我校食堂、超市及其它经营网点有冲突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独立法人资格的身份证原件或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个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中标后立即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经营管理费。

解除合同时中标方所有物品、设备应无条件退场,逾期造成损失由中标方自负。

五、投标人须知

中标个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若在规定期限未能办齐相关手续,则视为违约,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管理费。

从业人员与所投标书人员不符或有虚假者;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中标人经营期间出现食品安全、消防、治安等重大事故。

履行合同期间,因中标人个人原因中途退出,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只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管理费不予退还。

如遇校方规划调整,学校将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无条件配合学校安排。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管理费。

未经管理方同意不准转租、分租、转借,违反法律校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要求、拖欠费用、店外经营、超范围经营(解释权在学院)不服从管理等情况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直至终止合同的处理。

六、投标人承诺

1.依法经营,按章纳税,自觉遵守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和教学秩序。

2.必须严格按照投标的经营或服务范围开展业务。

3.该房屋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转让。

4.内部装潢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七、报名、投标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上午9:00-2020年8月26日下午5:00

报名地点: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评标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单位和个人必须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9:30前将标书密封签字盖章后送到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评标室。

3.开标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10:00

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628918

公告网址: http://www.xzsw.net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房屋门面租赁投标书.docx

商业区门面店位置示意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