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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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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为主攻方向,不断深化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前沿和江苏历史文化发展问题的研究探讨,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国家和我省工作大局服务,为文化强省建设、社科强省建设服务。

二、选题要求: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确定申报选题,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依据《课题指南》条目申报的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条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同时,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6周岁(1979630日后出生);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四、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5万元、5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基础研究一般为3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申报要求:申请人要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5年修订版)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因今年的申请书与新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统一格式,务请申报者使用最新版本,凡使用旧版申请书一律视为无效。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今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通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jspopss.jschina.com.cn)。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详见“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申报者提交成功后,须动态跟踪材料审核情况,确认审核是否通过。为了保证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请书的一致性,请申报者在通过网上审核后打印《申请书》(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活页时请注意以下事项:(1)活页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2)活页文字表述中(含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承担课题等)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3)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与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

申请书第四项经费概算栏中(请注意单位为:万元),经费管理单位统一填写: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七、请各系部于627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书》(含电子稿)一式4份,汇总表1份及其电子稿报送至科研处,活页无须提交纸质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广侠,联系电话:83628049

附件:申报相关附件(点击下载).rar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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