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须知 |
| 投诉对象 |
| 1、本校学生; 2、本校老师、行政、后勤工作人员; 3、本校其他工作人员。 |
| 受理范围 |
| 1、态度冷漠、生硬,作风蛮横、粗暴等不礼貌、不文明的作为; 2、违反校纪校规、教学管理的行为; 3、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脱岗、离岗,或在岗聊天、办私事等擅离职守的行为; 4、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低下,无故超过办事时限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5、对师生提出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可以办、应该办的事不予办理等不作为行为; 6、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办事等不公道、不正派行为; 7、工作中存在故意拖延刁难等"吃、拿、卡、要"等行为; 8、其他不满意的行为。 |
| 投诉规定 |
| 1、 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 2、 投诉举报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3、 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 4、 投诉举报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不得留下虚假信息干扰日常工作。 |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投诉举报列表 -- 投诉 | 举报 | ||||||||
| 类型 | 举报标题 | 办理状态 | 举报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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